馬來西亞第二家園
馬來西亞邊吃邊玩邊投資:我在大馬有個家(作者:吳恩文、王琇瑛)這是最近買的書
馬來西亞第二家園項目是馬來西亞政府為吸引外國資金、促進旅遊、發展經濟而出臺的一項政策,目的是鼓勵外籍人在馬來西亞較長時間居住。
馬來西亞“我的第二個家園”計劃讓其他國家的人民能夠在配偶及孩子的陪同下,選擇在馬來西亞居住或渡過退休的生活。
成功申請者將獲得最多長達10年(根據護照有效期)並可以終身更新的社交簽證。
1996年政府辦理「銀發項目」計畫,是馬來西亞政府對外國退休老人實施的一項較長時間的居住計劃,鼓勵退休老人到馬來西亞長期居留生活。
2002年該計畫更名為‘第二家園’,申請人不再局限於退休老人,二是擴大到21歲以上的外籍人士。
2006年政府增加了多項投資、教育等優惠政策,增加了對申請人配偶,子女,父母的優惠政策。
馬來西亞第二家園項目自實施以來,以其較低的門檻、較簡易的程式和較優惠的待遇吸引了大批國外人士到馬定居,為馬來西亞吸引外來投資開闢了一條蹊徑,也成為了馬來西亞旅遊業一道獨有的風景線。
同時,由於馬來西亞的國際化教育環境以及獨有的「雙聯課程」,讓學生只需花少量的錢就可以通過「跳板留學」就讀於歐美澳國際知名大學。使其在近年成為了留學的新熱門國家。
馬來西亞投資移民要求
50歲以下的申請人 |
50歲以上的申請人 |
資產要求: 50萬馬幣(約NT512萬)的流動資金證明,要求有3個月曆史記錄,每月月底餘額都有50萬馬幣。 |
資產要求: 35萬馬幣的流動資金證明,要求有3個月曆史記錄,每月月底餘額都有35萬馬幣。 |
收入要求: 主申請人每個月1萬馬幣(約NT102萬)以上的收入證明,三個月曆史記錄。 |
收入要求: 主申請人每個月1萬馬幣以上的收入證明;針對已經退休的申請人,要出具每月接受1萬馬幣退休金的證明。三個月曆史記錄。 |
在得到原則批復之後的投資要求: 在銀行的定期存款要一直保持在最低15萬馬幣,才能使申請人一直保留身份。 |
在得到原則批復之後的投資要求: |
關於100萬馬幣房產,指的是購買價值,可以有貸款。須在申請前就完成。 父母須在主申請人得到正式批復後,申請陪同準證,期限6個月。續簽時須在馬來西亞。 |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