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讚或誇獎孩子的原則


相信每位父母親都會褒獎或責罵自己的小孩。


當然是小孩的所做所為值得稱讚或責罵的時候,父母親才會加以誇獎或斥責,如果說這些話的時候,達不到應該具有的效果時,那就失去做這一件事的意義了,那所謂有效的稱讚法、責備法究竟是指什麼呢?


 


第一


讓孩子了解自己為什麼會被父母稱讚或斥責。父母親必須以孩子能了解的語言用詞,清楚地告訴他是什麼原因。在賞罰時,如果和孩子的行動之間沒有直接的關聯,這樣將達不到賞罰應有的效果。


所以,在事情發生的當時,或事後不久,如果孩子的年紀小,那麼這種賞罰越顯得重要。不然,孩子根本無法明白自己為什麼被稱讚,或為什麼被責罵。


 


第二


不要對孩子做人身的稱讚或攻擊,而是稱讚或責備他的行為。例如“你真是個乖孩子”,倒不如更具體地稱讚他“你收拾得真是乾凈,比媽媽做得還要好,真是不簡單”。


責罵時,也不要說“你真壞”“真笨,這個也做不好”,而應具體地說“你若不收拾乾凈的話,就不可以出去玩。”


 


第三


稱讚或斥責孩子時,大人應有一貫的原則。


當孩子做對事情的時候,父母親一定要給予誇獎,如果是做錯事情,也一定要給予斥責,但父母親千萬不能以自己當時心情的好壞來讚美或責罵,因為如此做將會導致孩子心生迷惑和無所適從。所以家中的成員,無論是父母親、祖父母都要以相同的方針來教育下一代。


 


最後


以孩子的立場而言,最具有效果的獎勵方法,是滿足他的榮譽感。


所以當家中孩子的所做所為值得稱讚時,大人可以利用購買孩子日常言談中內心希望的東西,或帶孩子到希望去的地方等方法,這樣也是很具有獎勵效果的。


如果大人的作用,只是一個形式,全然沒有關心,如此做,反而會失去做這件事情的意義,所以父母親應該特別留心注意,千萬不要因為心情不佳、工作忙碌或家事煩累,而忽略多用愛心與關心在你的獎勵方法中。


 


另外,在獎勵孩子時所作的承諾必須牢記,並加以實行,千萬別做言而無信的家長,如果本身無法實踐的諾言,則不可輕易承諾。一旦承諾,日後若無法做到,也必須向子女解釋清楚,為什麼沒有辦法做。


千萬別用推委的方法“等下回你怎麼樣之後,再給你”,而應該說“答應要買給你的東西,連百貨公司都找不到,可能那家商場不再生產了,可以告訴我,你還喜歡什麼東西。”使他領悟你的誠意,並得到認同感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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