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踏車撞機車  和解



102/6/9()女兒高三



一早接到一通陌生人的電話,是半年前女兒腳踏車撞機車 那位老伯的兒子來要和解金。



半年了,阿伯已康復去上班了。
當初先生還協助對方申請
勞保醫療傷病給付、職業傷害補償費(平均月投保薪資70%)一個月領3萬元,領了半年。



對方一開口就是要10萬元和解金,晚上老爺跑了一趟~~最後4萬多和解,馬上ATM領給他們,當場簽和解書。



這半年先生常帶著水果去探望,對方也承認是他沒有看到女兒的腳踏車,但人總是受傷了~~



誰理虧?? 老爺說解決了心才不會一件事一直煩。錢再賺就有~~~



是有些捨不得~~畢竟對上班族的我們夫妻而言,四萬多元真是不少。



也趁機給孩子們一些保險的教育~~希望這個事件會讓孩子未來行事更小心及認知。



 



爸爸「他們有我們家住址,應事先來看過了,我們住透天厝很醒目」



媽媽「但20年老房子了,外牆都剝落了~~



爸爸「所以我常說低調一點,修內部OK、外觀太新易遭竊,不用修」



爸爸「車庫電動門沒事就拉下來」



媽媽「可是開個車門拉來拉去的,很不方便」



爸爸「門關著較不會遭側目」



媽媽「生活需要這麼小心很累,台南應還好吧?



爸爸「就是因為我們不是富有人家,才要小心」



爸爸「其實我問過律師,這CASE我們應不用賠償,因為阿伯也有錯,女兒是直線車,阿伯是側邊突騎出來的。但道義上還是賠一賠算了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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