矛盾的父母
99.4.5
清明節,以前嫂子一家四人都會參與。今年,嫂子一家只有哥參與,嫂子說今天要帶將去當兵的小兒子看醫生,原以為是啥重病,結果只是看感冒,原來姪子不會自已看醫生。
聽完這事,我和先生真的是「三條線」,試著要說服哥和嫂子『放手才能讓孩子飛翔』的觀念,但我們失敗了,他們聽不進去,只因為「他們很愛孩子」.
這種『愛』真的是矛盾,很多父母一方面希望孩子能獨立負責,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兒女長大了做出傷害自己的決定,因此在各方面給予意見,甚至為他們作決定。
女兒從小五開始我只負責載她去診所,訓練她到診所時,自已掛號、自已要能完整敘述病情.小六開始自已能在不舒服時主動提出,我會給她掛號費,她拿著健保卡,自已一個人去診所掛號、看醫生。
兒子小四就已循著這種模式在教~~(現在回想起來,都還覺得太晚教了呢)
訓練孩子真的要從父母願意放手做起,父母放不下,孩子就永遠依賴您,再大一點才想到要放,已放不了~~~~
藝人陳凱倫兒子事件,他 和 太太一直努力打官司,想讓兒子交保,受洗、祈禱…、在法庭外及在家裡,每天唸誦大悲咒,篤信基督教的妻子黃莉屏,則到教會參加受洗,夫妻倆還把兒子的房間重新粉刷佈置,就希望能夠一家早日團圓。
我倒認為讓孩子接受失去自由的事實,讓他有機會反省,不是很好嗎?法官判重罪決不是亂判的,為何要一直打官司,即使一家團圓,他能保證孩子一定浪子回頭?? 自已沒法管教時,交給國家管一陣子,也許對孩子更有幫助,不是嗎?
孩子若在財務上發生問題時,千萬不要幫孩子收爛攤子,除了要讓孩子學習負責,更要觀察孩子是否有解決的誠意,若涉及到錢財的協助,須立下憑據,使孩子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。
在一犯再犯的情況下,父母甚至必須讓子女去承受法律責任,就算父母有財務能力替子女解決債務,此時都不合宜介入。這並不代表我們不愛他,而是尊重他身為成年人應負的責任。
|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