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法漠視的流離苦難- 620世界難民日


97.6.20南方電子報


世界各個角落有著一群人們,為了尋求一份安全和溫飽,被迫逃離家園,成了無依無靠的失根浮萍,只求能繼續生存下去。這群人被稱作為「難民」。


當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的高度文明後,卻仍有超過二千萬的無辜人們被迫流離失所,不僅因為政治迫害或武裝衝突,更由於不正義、不公平對待、環境遭受破壞、生活資源匱乏等因素,成為有家歸不得的難民。


 


2001年,聯合國大會於《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公約》訂定五十週年之際,通過了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決議案,將每年620日訂定為世界難民日 (World Refugee Day),提醒世人關切全球千百萬流離失所民眾的困境。


 


聯合國難民署呼籲國際社會,參與保護難民的積極行動。協助世界許多地區,無論是因戰爭或迫害而遠避 異鄉的難民,或是因政府專制無能被迫遷往他國成為移工,或者選擇留在國土境內過著流離失所生活的百姓,皆能夠擁有一個如同家園的安全所在。


 


依據國際公法,「難民庇護」意涵當難民因壓迫或戰爭逃避至他國後,將有權力向該國提出庇護協助,而該國政府必須遵守不得遣送難民返回原居國的原則,避免致使其遭到生命威脅。然而國際社會基於人道立場,更對庇護難民加以廣泛釋意,協助難民順利獲得庇護住所、足夠食物、潔淨飲水,以及醫療救治和教育學習。除此之外,更積極保障難民各項基 本人權,例如遷徙行動自由和家庭成員團聚等。


 


特別是全球難民人口裡,兒童青年不僅佔大多數,更是弱勢中的弱勢族群。近來,全球糧食短缺危機,油價飆漲造成物價膨脹,各地難民普遍缺乏足夠糧食,甚至衝擊國際難民援助行動。


 


一旦難民孩童陷於長期營養不良,導致抵抗力和免疫系統降低,將更加容易感染肺炎、麻疹、瘧疾等致命疾病,極需各界的高度重視。


 


難民是人類世界的悲劇,更是所有人類無可迴避的責任,台灣當勇於承擔身為全球公民社會成員的義務。希冀政府和民間能夠持續推動《難民庇護法》,明確規範台灣對於庇護對象之界定以及提供庇護之條件等,藉此建立起完善庇護制度,給予庇護申請之難民與海外受難者最實質的保護。


 


今年適逢發表《世界人權宣言》六十週年紀念的此時,肯定了全球社會對於促進人權的決心和信念。因此,當台灣社會享有幸福和安定的此時,能夠秉持人道情操和世界公民責任,援助難民生活,促進難民人權。


 


無論是在非洲達爾富、中東伊拉克、南亞印度,近至東南亞緬甸,仍有無數難民生活在困頓流離,對於台灣而言,除了急難救助、難民庇護、援助重建之外,更該長期於社會內部致力於移民平權、衝突防範、和平促進等,以開創人類共同的幸福。


 


相信台灣人民願意關懷他國人民苦難的同時,將會以更堅毅柔軟的心對待我們生長這塊的土地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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